为进一步规范和做好2023年首届企校协同创新大赛相关安全工作,大赛组委要求各专项赛及总决赛组织方在大赛筹备、运营期间,健全完善并遵守相关安全管理制度,保障参赛团队、专家、指导教师、志愿者、工作人员等人生安全。
一、总体要求
各专项赛区组织单位,为专项赛期间和总决赛期间该赛项安全第一责任人,应成立相关团队并指定和明确负责人员,负责安全相关工作。
二、安全管理内容
(一)安全事项包括交通、消防、食品健康等内容,各安全责任人需向参赛团队明确安全意识,保证比赛安全进行。
(二)赛项内容涉及的训练、比赛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。
三、安全培训
各赛项组织单位安全负责人,需要在赛前对参赛团队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,避免发生安全事故。
四、环境安全管理
(一)各赛项组织单位安全负责人应在比赛前对赛事环境、居住环境、交通环境等进行考察、并提前排除相关安全隐患。
(二)各赛项组织单位安全负责人,应在赛事承办场地提供相应应急保障条件,包括但不限于消防、卫生、健康等急救措施。
(三)各赛项组织单位安全负责人,应在赛事承办场地标记相关安全标志,须增加引导人员,并开辟备用通道。
五、生活安全
(一)比赛期间,各赛项组织单位负责参赛团队及相关人员住宿、餐饮,涉及少数民族需尊重少数民族居住、饮食习俗。
(二)比赛期间,各赛项组织单位,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自由。
六、安全保险
(一)各赛项组织单位,应确认各参赛团队已经自行购置人身意外安全保险。
(二)各赛项组织单位,应与各参赛团队签署安全承诺书。
七、应急处理
(一)各专项赛期间和总决赛期间,发生意外事故时,各赛项组织单位应第一时间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态扩大,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时应停赛,待安全事项处理完之后经组委会同意方可继续比赛。
(二)出现安全事故,首先追究赛项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,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。情节严重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,报相关部门按相关政策法规追究相应责任。




